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质量强市”的战略,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努力创建建筑装饰精品工程,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2017年修订版)的规定,以及《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指南》相关要求,协会决定开展2021年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范围:
1、申报工程必须符合《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2017年修订)》以及《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指南》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要求。
2、凡符合申报评选条件,并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和完成消防验收手续的公共建筑装饰类、古建筑类、住宅装修类、建筑幕墙类等工程项目,均可自愿申报。
3、所有申报的工程项目均应通过初审获得协会推荐,才具备参加复审评选的资格。
4、送审的工程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一经发现资料与相关规定不符或不实的工程项目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申报资料:
1、申报单位必须填写《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装订(详见附件1)。申报表中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要填写准确,以便发送相关通知等信息。
2、申报单位可提供工程推广应用装饰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获得的专利技术、科技示范、科技进步奖、创新成果奖;国家、省级装饰类施工工法;装饰类QC成果奖;国家、省、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资料。
三、申报时间、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4月2日止。
2、资料受理地点: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工程委(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76号浩蕴商务大厦22楼。
联系人:徐圣文、陈钰玲、沈建泉;联系电话:020—83327078;邮箱:gzada126@126.com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