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协会动态 > 协会通知

协会通知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关于自荐第九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6

穗建装协[2018]18号

 
各会员单位:
      本会第八届理事会的届期到2018年12月18日届满,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引》、《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以及《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第九届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本会拟于2018年12月中旬完成理事会换届工作。为了推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组建新一届领导班子,本会依照“合法、自治、民主、制衡、监督”的选举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向全体会员单位募集第九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现将任职条件、自荐方式公布如下,希望广大会员单位积极踊跃报名。
一、 任职条件
根据本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结合行业企业发展现状综合考虑,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品德端正,办事公正,不谋私利;
(三)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的单位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较大的企业规模及实力;常务理事、理事的单位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在本市注册的企业分支机构,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及实力;
(四)会长、副会长、监事长从事本行业或相关行业专业工作10年以上,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且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监事从事本行业或相关行业专业工作5年以上,在本行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
(五)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的候选人在会员大会选举之日,最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六)信用状况良好,选举之日前1年内,其单位未被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信用黑名单、未被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
(七)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八)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十)支持并积极参与协会工作。
二、自荐方式
(一)自荐资格
自荐单位必须为我会会员单位,自荐人是会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符合任职条件,并且交齐2018年度及往年度会费。
(二)自荐时间
2018年9月26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止。
(三)自荐材料
1.自荐表纸质版(附件1);
2.请同时点击此链接http://gzad.org填写并提交自荐表电子版;
3.申请会长职务的,还需提交“广州市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件2)。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1份,各项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四)材料递交方式
请各申请单位于2018年10月12日前(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快递以签收日期为准)将自荐材料纸质版送达协会秘书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276号浩蕴商务大厦22楼,邮编:510310,收件人:
徐圣文、莫耀泉,电话:83327078、83326009。
(五)咨询方式
如对通知内容存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协会秘书处:徐圣文,电话:83326009。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18年9月28日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