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装协〔2022〕35号
各会员单位:为配合中装协、省协会开展的装饰工程创优活动,协会决定开展2023年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范围:凡符合申报评选项目条件,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的公共建筑装饰类、古建筑类、住宅装修类、建筑幕墙类等工程,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资料要求:
1、《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申报表》、《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目标计划表》原件各一份。
2、以下资料依次序用A4纸,加封面和目录装订成册:
(1)出具施工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内容、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消防验收需要符合下面一种情况: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复/复查结果通知书、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考核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
(3)如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增加结构荷载的,要出具经设计及有关单位的认可文件复印件一份;
三、申报时间、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止,采用先报先评原则,逾期不候;
2、资料受理地点:海珠区新港中路376号浩蕴商务大厦22楼,联系电话:83327608,83326009;联络人:陈钰玲,徐圣文;
3、请把“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目标计划表”原文件发至协会邮箱gzada126@126.com
3、通过对申报资料审查齐全的工程将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评选工作。
4、协会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定为“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
附件:1、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奖评选办法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