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装协〔2023〕17号
各会员单位:
为提升我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23年修订)》,协会开始受理2024年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的申报,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范围
凡符合《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规定,并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的公共建筑装饰类、古建筑类、住宅装修类、建筑幕墙类等工程,均可申报。
二、受理单位和时间
1、申报市优项目的单位除施工单位外,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业主)单位也可作为申报单位。
2、受理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2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3、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资料要求:
1、《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申报表》、《广州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目标计划表》原件各一份。
2、以下资料依次序用A4纸,加封面和目录装订成册:
(1)出具施工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B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内容、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消防验收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其中,消防验收证明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复/复查结果通知书。
(3)如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增加结构荷载的,要出具经设计及有关单位的认可文件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事项
1、通过对申报资料符合性审查的工程项目将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评选工作,采用先报先评原则。
2、工程项目现场评审结束后,由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五、联系方式
陈钰玲 020-83327608 13527750357
徐圣文020-83326009 13632314023
邮 箱:gzada126@126.com
地址: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56号保利鱼珠港A2栋1312室
附件:1、广州市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