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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更新广州市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03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装饰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优化评审专家队伍结构,提升评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依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粤人社规〔2020〕33 号)相关要求,广州市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现组织开展专家库更新及增补工作,采取单位推荐方式征集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管理总体规则

1.全员重新申报入库:原有在库专家、新增推荐专家均须完整提交全套申报材料,统一参加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评审业务专项培训,经审核合格后纳入专家库,颁发专家聘书。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2.申报推荐方式:由单位统一组织推荐。

3.聘期管理:专家聘期3年,期满按规定开展复核更新,聘期内按要求履行评审、调研、标准研讨等工作职责。

二、专家入库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公道正派,严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

2.熟练掌握国家、省、市职称评审政策,熟悉建筑装饰行业技术标准、发展现状,长期深耕本专业,在业内具备良好专业口碑。

3.长期从事建筑装饰施工、设计,幕墙施工、设计,技术研发,工程管理一线工作,主持或参与重大工程项目,专业业绩突出。

4.层级专业资历要求:

1)高级评委会专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0 年,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 3 年,或正高级工程师资格满 1 年;

2)中级评委会专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0 年,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 1 年;

3)入选中级评委库专家,自动纳入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同步承担初级评审任务。

限制情形: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推荐入库;存在诚信失信、评审违纪、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记录人员不予吸纳。

三、征集专业范围

1.建筑装饰施工

2.建筑装饰设计

3.建筑幕墙(含施工、设计)

4.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入选人数不得超过专家库总人数的1/3)。

四、申报流程与材料报送

(一)线上申报操作渠道

1.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业务专题栏目:http://rsj.gz.gov.cn → 业务专题 → 广州职称 → 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操作步骤:

2.未注册人员完成账号注册,已注册账号直接登录;

3.选择「评委会委员业务 — 委员入库申请」;

4.完整填报个人履历、专业业绩,上传身份证、职称证书扫描件;

5.提交单位线上审核后,直接报送至评委办,审核后报送由市人社局核准入库。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汇总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需提交纸质材料:

2.《评审专家入库推荐表》(附件 1,加盖单位公章);

3.《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 2,单位统一填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严格对照入库资格条件择优推荐,对申报人员从业年限、职称资质、在岗情况、业绩真实性严格初审,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上报。

2.线上填报信息、纸质申报材料须保持完全一致,业绩、证书材料真实可查,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行业通报。

3.专家入库后须服从市人社局、本评委会统一调度,无正当理由多次缺席评审活动将移出专家库。

六、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1.报送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23 号新创举大厦 2703室

2.联系人:黄海萍 联系电话:020-83326009、13570445866


附件:1.广州市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评委会入库专家推荐表

2.《广州市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高、中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拟入库专家情况汇总表》

 广州市建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日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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