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装协〔2020〕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初次职称考核和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次认定职称条件和要求
按广东省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受理认定材料时间、地点
1、受理申报初次认定职称材料时间截止11月19日(星期四)下午5时,申报人员应将评审材料(含“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数据)统一报送至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申报材料地点: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76号浩蕴商务大厦22楼,联系人及电话:徐圣文、莫耀泉,83327078。
三、提交材料要求
1、《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历备案表(非工程类学历需提供学籍表或课程表);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考核证明);
4、评前公示表;
5、复印《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请表》的1、2、3页共16份。
6、档案袋底部按评审的要求贴标签
7、广州市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初次认定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