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装协〔2021〕1号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我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迎检工作,现将《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复工前后疫情防控管理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根据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建设工地疫情防控迎检工作。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复工前后疫情
防控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区住建局、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1月11日开始,国家疫情防控督导组将到我市明察暗访疫情防控工作,为做好我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迎检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全市所有房建项目(含综合管廊)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印发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地八条>的通知》以及我局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复工前后疫情防控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管廊)类企业复工工作指引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要求,落实好工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各项目需落实的主要工作。各项目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台账,一人一档,落实用工实名制;购置足够的疫情防护用品;配备专职卫生员;设置体温检测点,开展体温监测;设置独立的固定健康观察场所;落实工地封闭式管理;开展重点场所的消毒和环境卫生清扫;落实工地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等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三、加强对工地疫情防控的督促和指导。各区住建局、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将工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传达到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并要求监督员逐个项目督促检查到位。各区住建局要开展督查抽查,防止工作走过场,市住建局将组织抽查部分项目,对因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被国家明查暗访组通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的责任。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0日